组合式除湿机系统调试包括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和系统无生产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具体要求如下:
①调试之前应做好准备工作;
②电气控制调节系统应需进行单体调试;
③无生产负荷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应在系统所有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合格后进行;
④风机及转轮的连续试运转不应少于2h;
⑤除湿系统带冷(热)源的正常联合试运转不应少于8h,
⑥当调试季节与设计条件相差较大时,仅做不带冷(热)源试运转;
⑦调试所使用的测试仪器和仪表的性能应稳定可靠,其精度等级及特小分度值应能满足调试的要求,并应符合有关计量法规及检定规程的规定;
⑧调试结束后必须提供完整的调试资料和报告。